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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税收合作持续深化
本报记者 董碧娟
近日,32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部门负责人、10个国际组织以及跨国企业代表共300余人齐聚格鲁吉亚,在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共议税收。这一国际税收领域的大事,让人们向“一带一路”税收合作投去关注的目光。
当前,“一带一路”税收合作有怎样的机制保障?企业能获得哪些实惠和便利?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税务部门和专家学者。
“朋友圈”不断拓展
在“一带一路”日益紧密的经贸合作中,不论是“走出去”还是“引进来”,税收都发挥着重要基础性作用,既关系着企业切身利益,也影响着投资和经营者预期。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由我国首倡发起,于2019年4月成立,目前有36个成员和30个观察员。“建立这一合作机制的目的是在坚持依法治税、提高税收确定性、加快税收争议解决、提升纳税服务、加强税收能力建设等领域开展税收合作、分享最佳实践,推动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表示。
合作机制成立以来,已举办了包括此次论坛在内的四次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和多次高级别会议,围绕“疫情防控背景下的纳税服务连续性”“信息化条件下的增值税服务与管理”“税收争议解决”“税收征管信息化”等热点话题展开深入务实讨论,有力推动各国税务部门交流互鉴。
2020年,为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合作机制官方网站正式上线,开展“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税务部门应对疫情的政策梳理和效应分析。截至2023年8月20日,合作机制官方网站访客遍布171个国家(地区)。2022年,官方网站还上线了政策法规库模块,目前已收集展示了12个国家(地区)的税收政策,为纳税人、业界和专家获取税收政策资讯、开展理论和实务研究开拓新的实用平台。
提升税收合作质效,除了加强交流外,能力建设也十分重要。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框架下,我国牵头成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负责开展税收培训、研究等能力建设。截至今年9月,已相继推动成立中国扬州、中国北京、中国澳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沙特阿拉伯利雅得5所“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构建起多语种培训机构网络。通过“自办、合办、协办”等培训模式,组织60余期培训,共有来自120多个国家(地区)的3500余名财税官员参加。
一系列务实合作和丰硕成果,让这一机制得到国际普遍认可。2022年,国际税收领域最具影响力的杂志《国际税收评论》,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评为2021—2022年度全球最具影响力合作机制。阿尔及利亚税务局局长阿梅尔·阿卜德拉提弗表示,合作机制各方在税收数字化转型、征管能力建设等领域持续深化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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