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编系统入口
期刊信息
本刊声明
编辑部公告
冬月清晨的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龙溪古镇,清澈的㵲水河穿城而过,与400年的古镇相互映衬。68岁的居民彭成文做完一套热身操后,总要沿河慢跑一阵。“太阳倒映在水中,湖面上撒了一层金色的光,这样的㵲水河谁会不喜爱。”
彭成文口中的㵲水河,从贵州省瓮安县一路奔腾而下,流经黄平、施秉、镇远、岑巩、玉屏等县流入湖南新晃,最终在洪江市汇入沅江。这一江碧水,正是新晃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新晃县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多措并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水气土质量改善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让绿水青山“底色”亮、“成色”足,并形成跨省联动工作亮点,相继被授予“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县”。
精准施策治理“水气土”,边陲小城更宜居
新晃县西接云贵高原、东连芷江,西南北三面与贵州毗邻,素有“湘黔通衢”“滇黔咽喉”之称,是湖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也是湖南省成立最早的民族自治县之一。
这几年,围绕水、气、土环境质量的改善,新晃县委、县政府可谓精准施策、靶向发力。要宜居,就需要“水更清”“天更蓝”“地更净”,新晃早在几年前就确立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县”等工作目标,并制定出一系列工作方案。
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该县掀起共创氛围,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基础上率先提出林长制,实施“禁捕、禁伐、禁渔”的全域封禁战略,最大限度推进森林资源和水资源保护,同时将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县《红黄牌预警问责机制》,对账销号、挂牌管理,高效推动问题整改。
“走航车一出动,就能快速锁定颗粒物排放异常点位和污染高值区域,科技治污与联合执法并行,实现源头管控、精准治污。”新晃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黄伯林说,为了高效率改善居住环境,新晃动用高科技武器,并通过与多部门协同联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整治辖区车辆尾气超标排放和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