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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声明
编辑部公告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首要的就是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独特优势。
领导力量方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创造和发展的重要民主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而不是其他什么民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行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将协商民主要求贯穿党和国家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凝聚最大共识,形成强大合力,有效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确保协商有组织开展、有步骤实施、有计划进行,推动人民依法有效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同时,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有助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进而推动国家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实现人民幸福。
参与主体方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生和发展于人民内部。根本利益一致是开展民主协商的基础。“当前基层产生的社会矛盾,无论其表现形式多么复杂多样,就其性质而言绝大多数还是表现为人民的内部矛盾。基层矛盾要用基层民主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重要原则一定要把握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社会各方面在根本利益一致而具体利益诉求不同的背景下展开的,着力要解决的是人民内部各方的矛盾,应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因事制宜、有序有效开展协商,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
协商内容方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牢记“国之大者”、聚焦“民之关切”。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议题。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关乎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需要凝聚智慧、增进共识、科学决策,围绕这一领域开展的协商,主要属于政治协商范畴,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支撑,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等为基本实现方式。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直接利益冲突和人民内部矛盾也主要发生在基层。“基层既是产生社会矛盾的‘源头’,同时也是疏导各种矛盾的‘茬口’。有效地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更多地有赖于基层。”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在基层群众中就群众自己的事情展开直接对话协商,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基础。牢记“国之大者”、聚焦“民之关切”,彰显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全面性,体现了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在实践中的真正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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